湯家驊:體恤與補償

政府推出宏福苑災民安置方案,再一度引起社會熱烈討論;究竟政府推出的是一個什麼方案?更有人問,宏福苑是居屋,屬私人物業,為何政府要動用龐大公帑安置居民?

不少人把宏福苑大火與英國格倫費爾大樓火災相比。後者是英國地區政府公屋,2017年大火令72人罹難。格倫費爾大樓火災涉及的只是一棟樓,但英國政府卻只提供了每戶5500鎊的即時現金援助。900名居民主要透過向承建商索償而獲得差不多每人16萬至20萬鎊的賠償。9年後的今天仍有少數居民未獲重置。

特區政府處理宏福苑火災的體恤程度,可說是遠遠超乎英國地區政府。更可況格倫費爾大樓是公屋,而宏福苑卻是私樓。一般而言,若私人樓宇遇上火災而盡毁,剩下的只是一塊沒有建樓的土地,權益價值非常有限,甚至可能沒有市場。災民賠償主要來自承建商和保險,政府是沒有任何責任的。這是私樓與公屋的最大分別。

現時政府提出的安置方案,是以假設宏福苑未被焚毁前40多年樓齡物業之市價再加三分之一為政府認購價,從任何角度看也是非常寬容的安置方案。留意宏福苑居民已失去了單位,而政府提出以現金收購或者「樓換樓」的,不是可居住的單位,而只是商業價值非常有限的地權。無庸置疑,這只是一個體恤方案,而不能被視為一個賠償方案。居民應從這角度考慮是否願意接納政府的安置方案。

最後值得一提的是格倫費爾大樓並沒有重建,而是改為一個紀念公園;這與特區政府決定不重建宏福苑的想法是相當一致的。逝者已去,大家應該向前望,相信明天始終是會更好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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